以案说法 | 你的企业融资踩雷了吗?避开非法吸存的三大陷阱
最近,广东某公司老板老张因“好心融资”差点入狱——他通过朋友圈发广告,承诺投资人“年化15%收益”,短短3个月筹了2000万。结果项目亏损,投资人报警,老张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这不是个例。过去5年,广东法院审理的非法吸存案件超600起,涉案金额超百亿。企业稍有不慎,就可能踩中这条“高压线”。一、法律红线在哪里?4个特征一碰就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核心是四组词:“非法、公开、利诱、不特定”。 非法:未经国家批准(比如银行牌照),哪怕用“加盟费”“预付款”包装,也算违法。 公开:发传单、开招商会、微信群发广告,甚至让员工口头传播,都算公开宣传。 利诱:承诺“保本付息”“年化8%收益”,哪怕写进合同也违法。 不特定:只要钱来自陌生人、非亲友,哪怕只吸收10个人,也可能被认定。 特别注意: 向亲友借钱合法?错!如果亲友又拉来朋友,就算“不特定对象”。 用“股权众筹”融资?若承诺固定分红,照样违法! ...更多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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