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论道|律师告诉你小微企业如何合法省钱

更新时间:2020-11-30 15:55:58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为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降低创业创新成本,扩大就业,2019 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好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对小微企业实现创新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税改下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2018 年7月11日,中央政府基于国内小微企业发展的基本现状,出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在该文件中规定了小微企业的评判标准,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100万元,工业企业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上限分别为3000万元、100人(针对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上限为1000万元、人数上限为80人)。

2019年1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上述通知的基础上,又出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对小微企业的判定标准较之前有所放宽,小微企业覆盖范围更广,小微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万元;(3)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4)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万元。

二、税务筹划与逃税、避税的区别

税务筹划又称“合理节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的许可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减轻企业税负,取得企业节税的经济利益最大化。逃税,本质上与偷税无任何区别,是指纳税人采取虚报、谎报、隐瞒、伪造等各种非法欺诈手段,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逃避纳税的行为。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或者其他不足之处,采取非违法的手段减少应纳税款的行为。这是纳税人使用一种在表面上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但实质上与立法意图相悖的非违法形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国家对于避税逃税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5.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6.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因此,税务筹划不同于逃税和避税,其是利用税收政策进行合法合规的规划后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而避税和逃税均构是违法行为。

 

三、小微企业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及税务筹划

(一)

企业所得税政策红利

根据13号文的文件精神,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按 25% 计入,并按 20% 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按50% 计入,并按 20% 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不等于企业利润,而是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经过纳税调整,调增或调减之后,再弥补以前年度损失后的余额。

目前国家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之后又上调至300万,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税负。企业如果做好税务筹划,还可以进一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例如,案例一:如某工业企业期末结算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103 万,员工人数为56 人,资产为 3,000 万元,职工人员工资为 40 万元。

1 丨未筹划方案:

通过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指标我们可以判断该企业为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3万大于100万,不能享受最优惠的政策,但是不超过300万,可以享受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该年度企业所得税为103*50%*20%=10.3(万元)。

2 丨筹划方案 1:

考虑到税率分档,我们可以延期确认收入,把该年的部分收入递延到下一年度。具体可以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在合同中明确收款的时间或者采用延期发货的方法,将 30000元确认为下一年度的收入。在以后年度也可以采用同样的方法递延企业的收入以使其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的最优惠政策。筹划后该企业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为100*25%*20%=5(万元)。

3 丨筹划方案 2:

利用企业的加计扣除政策,如企业工作并不复杂可以考虑安排残疾人工作,对于残疾人的工资可以加计 100% 扣除,如残疾人员的工资4万元,此时企业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103-4)*25%*20%=4.95(万元)。

4 丨筹划方案 3:

适当增加企业开支。企业可以通过公益捐赠,提高员工奖金,增加企业产品促销力度等放回增加企业支出,使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保持在100万元以内,在给企业降低税负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社会形象,产品的知名度和员工的幸福感,可谓一举多得。

(二)

增值税政策红利

根据13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 (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的免征增值税”。对该政策的理解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第一

该文件所指的主体首先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企业不具备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即使月销售额没有超过10万元,也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待遇。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 [2018]33号公告的最新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可以申请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

文件中的“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并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在2019年2月,销售货物取得含税价款 103000 元,我们需要将含税价款转换为不含税的销售额为103000/(1+3%)=100000(元),可见2月份增值税可以免征。

第三

可以采用按季申报的税务处理。如某一小规模纳税人,2019 年1月份不含税销售额为102000元,2月份不含税销售额为105000元,3月不含税销售额为92000元,如果按月申报纳税,则应交的增值税为 (102000+105000)*3% = 6210(元),如果采用按季纳税,则 10.2+10.5+9.2 <29.8 (万元),则该季度完全不用交纳增值税。

第四

可以通过递延收入或者延迟发货等方法,把企业的销售收入控制在免征增值税的额度内,争取最大限度的利用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务负担。

(三)

其他相关税费政策红利

13号文明确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是已经享受了相关税费优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仍然可以叠加享受本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也即是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附”按 50%减征,并且减征优惠可以在其他优惠基础上进行叠加。不论原来是否享受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次减征额计算的基数都是应纳税额减去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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