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仲裁院刘晓春院长一行莅临我所进行交流

深圳国际仲裁院刘晓春院长一行莅临我所进行交流
       7月29日上午,深圳国际仲裁院刘晓春院长一行莅临我所进行业务交流,我所主任吴波律师,高级合伙人郭东伟律师,彭素球律师等热情接待。 座谈会期间,彭素球律师向刘晓春院长一行介绍了我所关于城市更新的项目业绩。彭律师表述了自2007年以来,我所城市更新专业律师团队已经全程参与了深圳市大量城市项目的运作,并受政府城市更新职能部门的委托对于宝安区、龙华新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全部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核准进行专项审查,还重点介绍了龙华新区民乐新村等29个审查项目、宝安区溪头村工业区等43个审查项目和河西旧工业区等部分城市更新专项服务项目;之后吴波主任阐述了我所关于破产清算方面的法律业务情况。双方就城市更新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刘院长也结合深圳市律师行业发展实际,就上述问题提出了富有见地的观点。 会上,刘院长一行对我所业务发展表示了极大的兴趣和赞赏,并希望今后加强双方联系与交流,下一步能达成合作意向,促进共同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更新项目服务水平,并致力于推动深圳市城市规划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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