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人才培养、青年律师培养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本所青年律师业务能力与服务水平,打造高品质律师团队,为本所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针对我所全所人员,制订培养制度如下:

一、全所人员应自觉加强学习,每位律师根据自己所选的专业方向,制订三年学习计划,包括业务学习、文化学习,并将每一年的学习计划细化落实到每月的学习内容里。

二、建立培养机制。建立全体合伙人、老律师联动培养机制,结合实务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及疑难案例进行指导和讨论,纠偏补差,不断夯实青年律师案件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案件风险节点把控能力的基础。

三、本所定期组织专业培训,以提高律师们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这些培训可能包括法律研究、案件分析、法律文书的撰写和法律谈判等。

四、本所安排一定比例的年度培训经费,针对青年律师的特长和培养目标为其提供培训的机会。鼓励支持律师参加律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举办的业务知识和执业技能培训。

五、本所联动律协以及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承担起青年律师培养的组织责任、推动责任、监管责任,为青年律师培养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致力于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

六鼓励青年律师参与公益咨询活动,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社会认可度。

七、本所组织定期的业务交流活动,让青年律师与其他律师分享工作经验和心得,互相学习和借鉴,提高青年律师综合素质。

八、本所根据青年律师的个人情况和职业规划,协助指导其制定适合自身的个性化培训计划,包括法律知识、职业技能、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其全面发展。

九、注重青年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和价值观念,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其道德水平和职业操守。

十、本方案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十一、本制度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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